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7月10日
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和《北海市开展“城乡环境提升年”活动2018年行动方案》(北办发〔2018〕28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推进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持续改善城乡环境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督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强化生产、物料存放、装卸、车辆运输、厂区环境等环节的防控措施,有效遏制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空气质量,改善市容环境,提升城乡环境水平。
二、整治范围
北海市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决定成立北海市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克纯 副市长
副组长:苏矿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 坚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光劭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宋 毅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敬恩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游君宇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林明豪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
罗远鹏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郭梅修 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
周万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瑞海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周 龙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何吉彬 市质监局副局长
谢 敏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钟景宇 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吴华强 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
谭奇志 合浦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邓章辉 海城区副区长
杨智军 银海区副区长
林昌斌 铁山港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办公室主任由罗远鹏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负责指派1名业务骨干配合整治工作。
四、整治内容
(一)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建立扬尘管理组织体系和扬尘管理责任制度,确保日常生产作业时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制定扬尘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规范,指定专人管理维护,建立设施运行管理台账。
(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办公区、生活区、车辆停放区、生产厂区(包括砂、石料仓库、生产作业区、厂区道路、厂区出入口)必须落实场地硬化要求,道路每天要及时清扫、洒水,车辆行驶时应无明显可见扬尘。
(三)物料堆场必须落实“防扬尘、防流失、防渗漏”措施,防止粉尘外溢。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优先采用密闭堆场方式贮存,未全封闭的砂石料场,外围应设置高于堆存物料的围墙、防风抑尘墙、挡风屏等严密围挡设施;堆场内应根据物料类别配备网布覆盖、喷淋等防风抑尘设施,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装卸物料过程中应采取喷淋、洒水等抑尘措施。
(四)粉煤灰、水泥、石膏等粉性物料必须采取仓库、储罐等密闭方式存放,并采用密闭方式输送,装卸粉性物料时应当配置收尘设施。
(五)粉碎、筛分、搅拌等作业必须采取有效防尘抑尘措施。
(六)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根据厂区分布设置车辆出入冲洗点,所有专用车辆(包括原材料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等)驶离厂区必须进行清洗,不得带泥带灰上路。
(七)粉煤灰、水泥等粉料必须采取密闭运输;砂石料、砂土等散装物料运输时必须加盖密闭篷布,严禁敞开式运输,防止沿途抛洒、风蚀造成扬尘污染。
(八)混凝土运输车辆必须安装防漏设施。严禁混凝土运输车辆超载作业。运输车辆拌桶应按标准匀速转动,严禁不按规定低速转动或反转,防治抛洒滴漏污染城市道路。
(九)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车辆出入口处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确保出入车辆车貌车牌等清晰可见,视频保存期不少于1个月。
五、任务分工及整改时限
(一)组织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对所有进出厂区的混凝土运输车辆安装防滴漏设施,从源头杜绝混凝土运输车辆出现滴漏混凝土现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牵头,市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落实,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
(二)加强资质管理,对已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资质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处理;排查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对无资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依法依规取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市环境保护局、质监局,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配合,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
(三)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场内扬尘防治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各企业制定治理方案,落实各项整治要求,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配合,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
(四)加强对混凝土运输车辆路面运输的监管,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混凝土撒漏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牵头,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运输局配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层层落实责任,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分解任务到个人,督促各生产企业制定整改计划,切实采取整治措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二)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采取“联合部署、联合检查、联合约谈、联合处罚”的方式,加强执法力度,对污染企业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深入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宣传,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予以曝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1.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整治核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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