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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北海机场建设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8〕109号
发布时间:2018-07-11 17:08     文章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  ]    

各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快北海机场建设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7月6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北海机场建设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快北海机场建设,推动北海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及目标

力争2018年完成北海机场总体规划的编制批复;2018年底理清北海机场资产关系,解决民航大厦土地分割等历史遗留问题;2019年4月开工建设飞行区扩建工程项目,2019年底竣工投入使用。

  二、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一)北海机场总体规划批复

  2018年6月前推动北海机场总体规划完成编制并征求各部门意见,7月底完成规划修改稿报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8月底前获得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和市人民政府批复。[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海机场(以下简称北海机场);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文物局、地震局,北海供电局、中国电信北海分公司、中国移动广西北海分公司、中国联通北海分公司,市自来水公司、管道燃气公司、无线电监测站,银海区政府]

(二)北海机场站坪扩建工程

  1.预可研报告审批。2018年8月底前推动北海机场站坪扩建工程预可研报告完成编制并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北海机场;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规划局、林业局、水利局等,银海区政府)

  2.可研报告审批。2018年10月底前推动北海机场站坪扩建工程可研报告完成编制并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审批。可研报告审批需编制完成项目可研报告以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市规划局出具的规划选址 意见书、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出具的行业意见、市财政局出具的项目资金承诺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北海机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规划局、林业局、水利局等,银海区政府)

  3.初步设计审批。2018年12月底前推动北海机场站坪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报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审批。(责任单位:北海机场)

  4.土地征收。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土地征收工作。(牵头单位:市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银海区政府;责任单位:北海机场,市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林业局、水利局等)

  5.工程招投标工作。2018年12月—2019年2月推动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责任单位:北海机场)

  6.全面开工建设。2019年4月底前推动北海机场站坪扩建工程全面开工建设,2019年12月底前竣工。(牵头单位:北海机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林业局、水利局等,银海区政府)

(三)理清北海机场资产关系及解决民航大厦土地分割等历史遗留问题

  1.理清北海机场资产关系。2018年10月底前理清北海机场资产关系。北海机场资产分别为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北海市所有。其中1986年建设的旧航站楼、旧跑道、旧停机坪、办公楼等设施,产权属于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地共计3252亩;1993年扩建的飞行区跑道、航管楼、航站楼、停场场及配套设备设施,产权属于北海市,占地共计1945.5亩(合计约6亿元)。(牵头单位:市国资委,机场扩建指挥部,北海机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等)

  2.民航大厦土地分割。(1)规划分割:将现有的两本新规划证之一变更至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下属国有企业中南民航经济发展公司名下;(2)土地分割:根据新办理的两本新规划证,及北海机场名下的土地证,进行土地分割。(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北海机场)

  3.民航家属区职工住房不动产权证办理。办理140户民航家属区职工住房的不动产权证。(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责任单位:北海机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改办,国资委、地震局、园林局、公安消防支队、人防办等)

  4.机场场区土地证变更及产权证办理。(1)补办宗地图(由于宗地图坐标系与现行标准不一致及部分证件宗地图缺失,须向信息中心申请补办);(2)补办规划证(由于场区土地上除新建候机楼外,均无规划报建等手续,需要根据新的宗地图补充办理);(3)土地证变更登记。(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北海机场等)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到位

市委、市人民政府明确要求把北海机场建设作为全市的重点项目来抓,以超常规的措施加快推进机场建设,全市各级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建设北海机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通力配合,强力推进。

(二)紧密联系,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合力

在遵循机场基本建设程序的前提下,各环节工作要紧密衔接,形成各部门共同推动北海机场建设的强大合力。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对接总体规划、预可研报告、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工作,积极做好机场建设规划、用地预审、水保、环评等前置性要件办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做好涉及政府部门有关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前期工作推进和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督促推进自治区相关部署的落地落实。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充分发挥实施主体职能,编制完成北海机场总体规划、北海机场站坪扩建工程预可研报告等,倒排工期,制定详细施工方案,加快推进机场工程建设。北海机场协调做好推动机场总体规划、北海机场站坪扩建工程报批等相关前期工作,制定详细专项推进方案,切实加强建设管理工作。银海区政府负责做好征地拆迁有关工作。

(三)各司其职,充分履行各项相关工作

机场建设及资产处置涉及单位较多,同时北海机场扩建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根据任务责任分解,实行专人负责制,强化责任意识,层层抓落实,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四)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

成立北海机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北海机场建设发展及相关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每月定期召开北海机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及时通报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北海机场建设中存在问题,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会商会办,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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